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强拆明清古宅,为“钱”就是这么“任性”

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半坡古村,全村有明清时期的院落古宅多达六七十处。2007年,该村被认定为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而就在同年,当地政府以煤矿开采为由,将全村的近200户居民进行了强制搬迁。又以复垦的名义将这里的古宅强制拆除。(腾讯新闻2月3日)

“青石墁地石门楼,走进杨柳不沾泥”。半坡古村多为明清时期所建,由罕见的青石砌成,异常珍贵,但现如今被当地村民视为珍宝异常珍惜的古建筑,却大部分被当地政府强行拆毁,面目全非,而这一切只是为了经济利益。

已被认定为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宅大部分被拆毁,村民们到处奔走呼吁去保护古村,而村民们的家竟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纵火烧毁、砸毁!村民报案,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!这让人看了难免不去想:被定为保护文物和古迹难道只是一纸空文?文物保护单位被毁没有人管吗?企业入驻、占地挖煤不问问群众的意见,拆毁古建、强制搬迁不顾忌群众的反对,政府就是这样为民服务的吗?

要知道人类创造,发展,巩固自己文化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城市的建筑。古典建筑是铭刻自己历史的丰碑和文化灵魂的殿堂,有了这些千年不朽的建筑,文化就得以沉淀积累,万古长存,甚至还可以用来抵御外来文化的侵袭。记录历史,展示文化,载托灵魂,提供认同,增强自信,这就是古建筑的真正意义和价值,没有古建筑,你就失去了自己的文化。

山西晋城市泽州县的发展以牺牲百姓的利益为代价,以牺牲文化为代价,再多的收入也难敌其负面影响,一地的发展,如果见物不见人,甚至以损害民众利益为代价,那么发展不但难获民心,更不可持续,没有民心做支持的项目,终究不过就是一堆数字和钢筋混凝土而已。

笔者认为地方要发展必须做到地与人的和谐、人与发展的协调,走科学发展的道路,走群众道路,以更强有力的问责作保证,以合理的土地征收制度为依托,以符合程序正义的方式搞建设,才是我们这个时代应当遵循的发展准则。